服务事项:
非紧急的报警求助;各类个人咨询求助;对社会治安问题,民警执法问题的投诉;违法犯罪线索举报;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;接受各类执法监督,并公开回复共性问题;提供网上对话交流。
特别提示:
1、紧急事务请拨打110.
2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查明属实的,公安机关将根据规定予以奖励。
3、对不属于网上服务受理事项的请求,管理人员有权作为无效件处理。
问题标题: 迁移证过期
咨询时间:2010年07月29日 08:05 咨询人:biyesheng 浏览( 72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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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
回复时间:2010年07月30日 14:07 回复人:治安管理总队
你好,你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。你需要到原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开具迁移证。具体先请咨询你山西老家的公安机关落户需要什么手续,然后再咨询沈阳市户政部门,咨询电话024-23106094。祝你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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